我所律师受邀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专题培训讲座
时间: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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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相关指示精神,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我所欧阳鸿进律师近日应邀为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及有关街道、社区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讲座。

欧阳鸿进律师结合《条例》相关规定,就加强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村民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分享。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欧阳律师深入浅出的解读,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地区实际,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省人大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推进四川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也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四川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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