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鉴,可明规则
LEARN FROM THE LAW , EXPLICIT RULE
以法为鉴,可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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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
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创建于2004年3月,系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我们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的地标性甲级写字楼中海国际中心E座,拥有1400余平方米高智能办公环境。现有员工127人,合伙人44人,其中绝大多数执业律师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2015年7月我们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2010年连续六年获得成都市司法局颁发的政府法律顾问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22年3月再次被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武侯分会评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武侯区优秀律师事务所。2024年2月我们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并授予“武侯区2023年度优秀纳税企业”称号。2024年10月我们被成都市律师协会以表彰并授予“2021-2023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我们积极参与行业立法、修法工作,2016年参与《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项目、普通公路涉路施工行政审批专项调研项目,2019年参与《四川省食盐专营管理条例》修法工作。
我们管理机构为合伙人大会,由高级合伙人和二级合伙人组成。下设青年发展委员会;重、特、疑案件评审委员会;律师评优、评先奖惩委员会;财务部;行政事务部;客户服务部;业务部。业务部包括金融与投融资事务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事务部;公司与并购、重组、改制事务部;政府与国有企业事务部;国际业务(一带一路)部;劳动人事争议事务部;婚姻家庭与私人投资事务部;行政诉讼部;刑事诉讼部。业务部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定期组织全所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的业务学习,对疑难的法律事务进行指导。
我们的名称来由“以法为鉴、可明规则”,故我们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信奉法律。我们创所的宗旨是维护客户法律权益最大化,为此我们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不断扩大的客户群体以及各种新的法律服务需求。
我们于2013年4月16日成为中国银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截止2022年8月,我所先后入围、担任法律顾问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市农商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自贡银行、徽商银行成都分行、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等。为这些机构代理了多起诉讼案件,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2004年至今,我们已成功地为金融机构代理了公司业务案件数百件,个贷案件上万件,成功收回现金数百亿元,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数万份,得到了所服务银行的高度评价。
明之鉴律师事务所凭借勤勉尽责的执业操守、诚实信用的职业态度为多家中央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自贡分公司、阿坝分公司、乐山分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城投成都有限公司、中交城投九联投资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成都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天府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交成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四川色曲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四川东谷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瀑电总厂、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
明之鉴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进入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同时还先后担任了多家政府机关、军队、大型省属市属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盐务局、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西藏武警总队、武警交通第一总队、成都市武侯区委、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武侯区税务局、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成都市武侯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投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泛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川南港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滨水城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雍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航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鼎财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兴鑫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阆中天燃气总公司、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四川省交通医院、川胜(上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投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大集整车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易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武侯音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社区商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武科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西川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等,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随着我所综合实力的提升,我所近十年来参与了上百起大型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涉及金额上千亿元,包括2011年3月受四川西部牧场有限公司委托参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投资及股份制改造的法律事务;2011年11月受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收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资产(证劵代码000966)、收购攀枝花市电业局水电资产业务;于2012年6月受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行私募;同年受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委托提供“成都市北改”整体搬迁专项法律顾问服务;2013年2月受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委托发行企业债专项代理事务;2015年6月受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行100亿元超短融资劵、2017年4月受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受四川阆中天燃气总公司委托提供整体改制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2013年9月受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委托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代码603077)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开创了四川省国有企业与民营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之先河。2016年10月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委托为其《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项目及《普通公路涉路施工行政审批专项调研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8年7月,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13个PPP项目及未来新增项目委托给了我们,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9年4月受四川港航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其在马来西亚巴生港开展仓储物流业务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2019年6月受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产业厅委托进行《四川省食盐专营管理条例》修法;2019年9月受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委托代理远成集团遂宁西部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19年9月、2020年2月分别受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智慧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发行政府专项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3月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7月受中电建成都大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对成都市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天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及4亿元委托贷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8月受中交二航局成都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9月受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对成都宏德鑫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10月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口永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1年6月受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医院委托就其成都医院移交接管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1年11月受四川省地震局委托就《四川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22年1月受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邛崃市临邛古城文脉巷片区街巷复兴项目合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2年4月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参与修订《四川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受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委托,对其下属成都市武侯区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供销社总公司、成都正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近几年我们为包括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省滨水城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提供企业改制、投融资、并购、资产处置、资本证券化等专项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客户美誉。
术业愈专,锋锐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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