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章怡律师到双江口公司开展国家宪法日讲座
我所章怡律师到双江口公司开展国家宪法日讲座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12月4日,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章怡律师受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双江口公司”)的邀请到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俄尔雅新区双江口营地第四会议室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讲座,公司乔洪波总经理、蒋一行副书记、高吉富副总经理、丁锋主任、潘泽林副主任等领导及部分职工参加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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